表3 2014年中国民生发展指数二、三级指标及权重(单位:%)
续表
三、数据处理及测算方法
(一)数据处理
1.样本选取
省级报告部分选取的样本是中国内地除西藏之外的30个省(区、市),以省为单位进行区域民生发展指数的测算与比较。这是因为,我国省级行政区是在政治、经济、人文、地理等多种因素作用下,经过长期历史演变而形成的具有特色的行政区域单元,省级政府是国家宏观经济政策的执行者,也是发展省级经济、保障和促进区域内民生发展水平的责任者。由于历史原因,中国台湾、香港、澳门等地区的统计数据与中国内地各省份的数据具有不同程度的差异,未列入本报告研究范围。西藏自治区则由于指标数据缺失相对较多,也未纳入评价体系。
城市报告部分选取的样本是中国内地除拉萨之外的35个省会城市及计划单列市,以市为单位进行区域民生发展指数的测算与比较。中国台湾、香港、澳门、西藏自治区等地区的城市未选为样本的原因同省级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