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交给公卿们讨论,光禄勋杜林上奏说:“大汉初兴之时,去除苛政,海内欢欣。到了后来,法令越来越繁苛,以至于送一点水果蔬菜,也成为行贿的赃物,小小的过错,无伤大义,也被判死刑。以至于法不能禁,令不能止,上下互相掩护,弊病更深。臣以为宜如旧制,不宜更改。”
梁统又上书回复说:“臣之所奏,并非要严刑峻法。《尚书》说:‘爰制百姓,于刑之衷。’治理百姓,刑法要衷,衷就是中,不轻不重的意思。从高祖到孝宣皇帝,海内都称颂其治,到了初元和建平年间,盗贼越来越多,都是因为刑罚不中,愚人轻易犯法所致。由此看来,刑罚越轻,反而生大患,恩惠加之于奸恶之人,而祸害及于良善百姓。”
事情被搁置,不再讨论。
建武十五年(己亥,公元39年)
1 春,正月二十三日,大司徒韩歆被免职。韩歆性格耿直,说话直来直去,毫无顾忌,刘秀时常不能容忍。韩歆在刘秀面前预言将要发生饥荒,指天画地,言辞刚切,所以被免职回家。刘秀还不解恨,又遣使宣诏斥责他。韩歆及儿子韩婴皆自杀。韩歆一向有重名,无罪被逼死,众人心中都不服。刘秀于是又追赐钱谷,以完整的礼仪安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