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叫奥斯·福兰克,最初在山里靠猎河狸为生。他曾在韦科拥有一爿商店,后来不知由于什么原因发了疯,抢了商店隔壁的一家银行。在他走进银行抢劫之前,那家银行一向认为与他相处得不错。当时奥古斯塔斯与考尔也在韦科,但考尔不想接手这件银行抢劫案,他认为那些开银行的愚不可及,被抢了也活该。不过,他们后来还是被说服去追捕他。他们很快就抓住了他,但也不是容易得不费一枪一弹。枪战发生在布拉索斯河的一片荆棘丛里,当时奥斯·福兰克正在那里烧鹿肉吃。他们足足打了两小时,没有伤亡。后来,奥斯·福兰克子弹耗尽,束手就擒。回韦科时,他一路大骂,在他们离开城里的那天便越狱逃走了,奥古斯塔斯从此再也没有听到他的消息。然而,他现在正用独轮车推着牛骨,在这片大草原上走着。
他好像没有带武器,于是奥古斯塔斯一直骑到他身边,那杆枪横在马鞍上。老强盗很可能在牛骨里藏着手枪,但是除非他的枪法有所长进,否则即使他开枪也不会构成什么威胁。
“喂,奥斯。”奥古斯塔斯骑马过去时说,“你在做牛骨生意呢,还是干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