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宵节,照例要放灯闹元宵,通常是正月十三上灯,十六落灯,举国欢庆。清明节,俗称“鬼节”,每家要扫墓,修坟祭祖。又因春和景明,人们多结伴外出踏青。五月五日端午节,家家门悬蒲艾,包粽子,饮雄黄酒,小儿腕系五彩绳,称“续命缕”,南方要龙舟竞渡。七夕乞巧,中秋祭月,大致与前代相同。九月九日重阳节,登高饮酒只有清闲的文人雅士偶而为之。冬至日,依例又要祭扫祖坟,饮食上也要有所改善。
在这些年节之外,还有一些地方性和宗教性的节日。如:正月十九日,北京称为“燕九节”,人们要到西便门外白云观顺星,纪念建观的元代长春真人邱处机。正月十六日,厂桥广济寺烧“火判”(用砖砌成判官的形状,中空,放炭火烧之)。四月八日,浴佛节。七月十五,中元,举行盂兰盆会,放河灯。六月三十,满地插香,纪念地藏王菩萨诞辰。十月初一,下元,送寒衣等。至于民间娱乐,在广大的城乡,在闲月和节日里,通常举行庙会,上演戏曲、杂耍,各种风味食品汇集其间,为终年劳作的百姓增添了无限的乐趣。
第三节 少数民族地区的社会风俗